根据《厦门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认定办法(试行)》,我院对2017级本科生的创新学分进行认定,现将认定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6.1-6.3,如有异议,请联系黄晨龙老师2580612,[email protected].
公示情况详见附件。
香港正版二四六论坛2017级创新学分认定公示.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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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