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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赴吉林大学交流学习学生的通知
编辑:发布时间:2011年11月14日

各学院:

根据我校与吉林大学签订的“关于交换培养本科生协议书”, 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我校继续选派学生赴吉林大学交流学习,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  选派对象:202010级本科生,每专业不超过3名。

2.  学习期限:一学期(20122-20127月)。

3.  参加交流的学生按我校规定的标准在我校交纳学费,按吉林大学规定的标准向其交纳住宿费。

4.  参加交流的学生在吉林大学学习期间应遵守吉林大学的校规校纪和学籍管理规定,同时享受吉林大学学生的相同待遇,如食宿安排、图书资料借阅、学生证和校徽发放等。

5.  申请交流的学生需慎重考虑,报名后不可随意变更。正在读辅修专业的学生,可以向辅修专业开课学院办理停学手续,交流结束返校后继续修读。

请有意申请去吉林大学交流的同学于20111128日前将厦门大学本科生申请派往国内高校交流学习报名表、学生小2寸证件照2张、厦门大学赴吉林大学交流学生登记表等有关材料报送香港正版二四六论坛办公室王昉曦老师处(5#107)。其中厦门大学赴吉林大学交流学生登记表及证件照(以学生姓名作为文件名)应发送电子版至[email protected]

 

关于选派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赴吉林大学交流学习学生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