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研究生院工作安排,我校现已启动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拔推荐工作。结合学校和学院具体情况,现将厦门大学2019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拔推荐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申请人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学风诚信,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心理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2.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3.必须为我校全日制在读学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 35 岁,即 1983 年 3 月10 日之后出生。
4.申 请 时 外 语 水 平 须 符 合 以 下 条 件 之 一 ( 可 详 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1473):
① 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② 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 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③ 参加相应语种“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④ 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语、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日语、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
雅思 6.5 分,托福 (IBT) 95 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 B2 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 TOPIK4 级。
⑤ 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⑥ 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须单独出具证明,注明考核方式)。
外语说明材料中应注明外语考核方式、时间、结果等信息,如仅注明申请人“外语已合格”、“已达到外语要求”等过于简略的表述,不符合要求。
5.赴非英语国家外语合格条件的说明
外方邀请信须明确工作语言。对外方邀请信中明确表述可使用英语作为工作语言的留学人员,英语达到国家公派合格标准也可以申请并派出,派出前可按自愿原则到有关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对象国语言初级培训,申报时提交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即可;对外方邀请信中明确表述使用英语以外语种作为工作语言的留学人员(含邀请信中未明确工作语言者),应达到上述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相应语种合格要求,并提交相应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6.申请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有关教育、科研机构合作项目派出者,还需满足合作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7.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 5 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 2 年以内;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五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对选拔条件有特殊要求的项目,按具体项目规定执行。
二、申请类别及要求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为我校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含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博士一年级学生。在读硕士生、博士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符合国外院校的录取条件,申请时取得国外院校的入学通知书、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的证明(教育部/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项目申请者,不需另行提供学费证明),外方院校或导师出具的外语合格证明或其它有效外语证明。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以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一般为36-48个月,资助期限原则上不超过48个月。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为我校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外方院校或导师出具的外语合格证明或其它有效外语证明。博士四年级学生如申请需提交学校同意延期毕业的证明。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三、申请材料及要求
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2019年高水平公派留学工作手册》第10页。
所有材料均须统一用A4纸张打印,一式一份,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四、申请、选拔工作要求及进度安排
2019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采取“个人申请,预先选拔,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具体安排如下:
1. 2019年2月17日前:
(1)各申请人(研究生)请登陆研究生信息化管理平台首页,通过“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一栏,填写相关信息,网上提交申请。
应届本科生无须登陆平台,请直接下载附件2,填写完成后电子版发送到学院陈老师[email protected]
(2)学院确定专家评审小组名单并提交研究生院,提交的材料包括:
①《厦门大学___学院(研究院)2018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专家评审小组名单》。
专家组成员要求: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博士生导师、具有海外留学背景或一年以上海外访问经历。建议推荐有派出学生的导师作为专家组成员,组织3-7名(单数名)专家组成评审小组。
②本科生申请人的《厦门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
2. 2019年2月22日前,申请人在研究生信息化管理平台首页“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一栏中的信息若有变化,需修改后重新提交。
申请人应按附件1的要求准备材料并提交至所在学院。材料一式一份,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
此外还需注意按照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①附件3中的表格电子版填好相关信息并发送到[email protected];
②攻博申请人的2封专家推荐信、1封国内导师推荐信;联合培养博士生的校国内导师推荐信,除提交纸质版外,还须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陈老师。
3. 2019年2月22-28日,各学院(研究院)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根据选拔推荐候选人的主要原则和评审标准(见附件4),组织专家小组评审,并出具推荐意见。各学院(研究院)的推荐名单及推荐顺序须在本学院网站主页公示。须提交研究生院的材料包括:
①《厦门大学___学院(研究院)2019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推荐名单一览表》。推荐名单应按两种类别,分别按推荐优先顺序排序。
②各学院(研究院)的推荐名单公示版(学院网站主页公示截图)。
③申请人的完整申请材料。请各单位根据附件1中的材料清单、顺序及要求按推荐顺序整理提交,严格审核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4.2019年3月12日前,申请人网上报名(http://apply.csc.edu.cn),提交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正式申请表。研究生院审核网上报名信息,录入推荐意见。
5.2019年3月20日前,研究生院将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要求,审核申请材料,召开学校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工作小组会议,确定最终推荐名单。
6. 2019年4月3日前,研究生院对材料进行复核、公示,并报送留学基金委。
7. 2019年4-5月,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报教育部审批确定后,公布录取人员名单。
8. 2019年6月起,被录取人员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
9. 校内相关程序的时间安排,可能根据工作安排稍作调整,以届时的实际通知为准。
五、其他说明
1. 2019年公派项目新政策和注意要点详见附件1。
2. 有关本项目的通知、规定、表格及其它参考材料,请留意研究生院网站“国际化教育”下“公派留学”一栏:http://gs.xmu.edu.cn/ch/index/news/catid/40。未尽事宜,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
3. 如有问题和建议,请与可与学院研究生秘书陈老师联系,280617。
学院会以“一流院校、一流导师、一流专业”为目标,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制定选派计划和选派标准,积极利用已有的国际合作渠道、并发动导师、辅导员,指导和帮助有志于出国留学的同学积极与国外导师联系,尽早获得出国留学的邀请信或入学通知书。
附件:
1.2019年厦门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工作手册
2019021501.pdf
2. 公派留学申请表
2019021502.doc
3. 2019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推荐名单一览表
2019021503.xls
4.各单位选拔、推荐候选人的主要原则和评审标准
201902150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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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