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23级博士生及博士生导师:
根据学校要求,从2020级开始,博士生必须制订个人培养计划。个人培养计划一般包括课程学习计划和论文工作计划两部分。为了规范和严格研究生过程管理,研究生院启用了教务平台“培养计划管理”中的“课程学习计划”功能。请2023级各相关研究生登录教务平台做好课程学习计划制订工作。
一、时间安排
本次课程学习计划线上维护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至11月10日。
二、个人培养计划制订要求
1.相关研究生应在导师(组)指导下,依据所在学科专业(领域)的培养方案,结合个人学术兴趣、知识结构等,制订个人培养计划。
2.制订个人培养计划时要注意因材施教,发挥研究生的特长和积极性、创造性。学术型博士个人培养计划包括课程学习计划和论文工作计划两部分。课程学习计划在入学后完成,论文工作计划在选题时完成。课程学习计划可根据研究工作需要和学生的学科基础指定自选课程和补修课程,其中补修本科课程一般只记成绩,不计学分。
3.交叉学科研究生的个人培养计划,可在符合培养方案的前提下,根据需要增加其他学科的课程和培养环节。
三、操作流程说明
研究生和导师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厦门大学教务平台(http://jw.xmu.edu.cn/)进行操作,建议使用Google Chrome浏览器或其他谷歌内核浏览器。
(一)研究生操作说明
1.研究生登录平台后,在可用应用栏目搜索“我的培养计划app”进入。研究生根据培养方案要求,在课程学习计划中选择在学期间拟修读的课程(培养环节),所选课程(培养环节)应符合培养方案相应类别课程(培养环节)的门数和学分要求,其中标注为必选的课程必须修读。
特别说明:课程学习计划中所选课程(培养环节)可略高于培养方案要求,以免因个别课程调整无法修满学分。
2.课程学习计划须经导师(组)确认,研究生秘书审核。为了便于操作,研究生可在线下征求导师意见后(专业学位研究生同时还须征求企业导师意见),再进入教务平台进行操作。
3.操作流程如下:
(1)查看培养方案信息。培养方案的学分要求和必选课程已自动导入课程学习计划中。点击基本信息栏目中的“我的培养方案”查看培养方案信息。如指定的培养方案有误,请联系教学秘书更正。
(2)选择方案内课程。点击“添加方案内课程”键,分别按公共课、必修课、选修课、培养环节四个类别,根据培养方案规定学分进行选课。点击课程左侧“未选”键,灰色变成红色“已选”表示添加成功,即可在计划列表中看到此课程。可以通过“ctrl+f”快捷键检索课程名称。
特别说明:标识为“必”的课程是培养方案中的必选课程,标识为“已选课”的课程是已经修读或正在修读的课程。
(3)删除课程。点击课程(环节)列表左侧操作栏目中的“退选”键,删除不需要的课程。页面自动刷新后被退选课程消失在列表中,即删除课程成功。误删除的课程可以按照步骤(2)重新添加课程。
特别说明:个别学院培养方案的必修课按一级学科设置,计划中已导入所有标识为“必选”的必修课,请根据培养方案中相关专业(方向)必修课选课要求,保留所在专业(方向)的必修课,退选其它不要求修读的课程。
(4)选择跨专业或跨学院课程。点击“方案外选课”键,选择“开课单位”和“课程层次”后点击“查询”,在课程列表左侧操作栏目点击选择课程。课程标识变为“红色”表示该门课程已选择成功。
特别说明:课程层次分为“博士课程”和“硕博通修”两类,在“课程层次”菜单中若选择“博士课程”出现“没有数据显示!”提示字样,可以选择“硕博通修”查看课程。
(5)核对已选学分。再次核对页面上方展示的课程学习计划所选学分和培养方案要求学分,确认所选课程(环节)符合培养方案要求。
(6)提交审核。点击“提交审核”键,提交导师和教学秘书审核。如提交的培养计划被退回或审核结果是“不通过”,可重复以上操作流程修改个人培养计划。
(7)修改计划。导师未审核前,可点击“收回”按键,撤回修改培养计划;导师审核通过后,需由导师退回后方可修改。
(二)导师操作说明
1.导师登录平台后,在左侧可用应用栏目搜索“培养计划管理”进入,通过精准搜索研究生姓名、学号或批量搜索年级、专业等方式,查看所指导的研究生课程学习计划,并作“通过”“不通过”和“退回”处理。
2.由多名导师共同指导的研究生,由主导师负责审核。导师审核通过后,学院将进行集中检查和审核。
四、其他说明
1.“课程学习计划”经导师(组)、学院审核后,原则上不能随意修改。研究生如需修读计划之外的选修课程,不需要修改计划,所选课程将在选课后显示在计划中;如需修读计划之外的必修课程,应按操作流程的步骤(7)修改计划。
2.个人培养计划中的“论文工作计划”相关功能暂未开放,本次仅需完成课程学习计划制定即可。
3.如有相关问题,可向研究生秘书进行咨询:0592-2580617,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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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