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正版二四六论坛港正版二四六论坛班主任工作条例
(2017年7月修订版)
厦大数学【2017】15号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本科生的管理水平,顺应现代高校本科生教育的新要求,特制订本条例:
一. 班主任权益
1. 年度工作量折算为15 %;
2. 班委会选拔和管理,学年学习情况评价;
3. 学生的各种评奖评优。
二. 班主任义务
与辅导员协调对学生的日常学习、生活和思想动态进行共同管理和指导,重点对学生的学业进行管理和指导。具体义务如下:
1.班主任工作要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2. 负责选拔和管理班委会,充分发挥班干部主动性和积极性,培养良好的集体主义精神,使班级成为一个遵守纪律、勤奋学习、思想进步、阳光朝气、团结向上的集体。每学期组织两次班会(可与辅导员共同组织)。
3. 对学生进行学风、考风教育;及时向任课教师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成效;对学生的选课予以及时指导。培养学生以学习为中心,以综合素质和能力为目标。鼓励学生参加各种学术和学业竞赛活动,引导学生参加有利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课外科技活动。 填写学生学习情况学年鉴定表。
4. 与辅导员共同组织学生的各种评奖评优活动,提供学生学习情况意见。
5. 协助辅导员选拔管理党、团、群学生干部,指导班委会和党、团、群组织开展工作。
6. 配合学院开展的与学生活动相关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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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