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香港正版二四六论坛港正版二四六论坛委员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厦大数学【2017】11号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院意识形态工作,明确学院党委和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学院党委对学院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按照“党政同责”原则,院长对学院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重要责任。党委书记和院长都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分管学生的副书记是学生意识形态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业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三条 学院意识形态工作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各负其责、依靠师生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学院人才培养和事业发展紧密结合,一同部署落实、一同检查考核,做到权责明确,常抓不懈。
第四条 学院党委意识形态工作主要任务:
(一)把握正确方向导向的责任。坚持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指导地位,全面、生动阐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当好党的政策主张的传播者;认真贯彻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落实到学院工作的各个层面和各个领域。
(二)加强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的责任。加强对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引导师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陈景润的科学精神”淬励学生品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厦门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若干意见》(厦大委综〔2011〕11 号),加强教师学术道德规范建设,对新引进教师进行上岗培训,实行新教师第一堂课书记院长引荐制,评选教师先进典型,激发爱岗敬业热情;加强人才引进、职称评聘、项目申请、导师遴选、评奖评优等环节中的政治立场考察,严把政治关口;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注重从优秀青年师生、海外引进教师和学术骨干中发展党员;加强与党外人士的联系和交流,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注意同知识分子交朋友,做好学术带头人、学科领军人物中代表人士的工作,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三)加强课堂教育教学管理的责任。严格遵守“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的原则,决不允许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不允许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不允许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认真贯彻落实《厦门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分暂行办法》(厦大教〔2011〕15 号)、《厦门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基本规范》(【2015】厦大研16号)等规章制度,制定学院的课堂教学管理办法,划定课堂教学意识形态安全底线和红线;院系党政领导和管理干部要根据《厦门大学党政管理干部听课制度》(厦大教〔2013〕7 号)的规定及时、足额进课堂听课,并填写《厦门大学党政管理干部听课记录表》;教学工作组要对课程开设、教学内容进行内容审查,严把政治关;团委书记、团委副书记、辅导员等要经常深入课堂。
(四)加强宣传思想阵地管理的责任。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原则,严格执行《厦门大学关于加强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管理的暂行办法》(厦大委综〔2014〕7号)、《厦门大学会议费管理办法[厦大财〔2016〕52号]》的有关规定,实行各类学术会议、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的审批监管制度,严把场地、人员、内容等关键环节;坚持党管媒体原则,完善媒体意识形态和新闻宣传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各类公告栏、公示栏、电子显示屏幕、报刊、简报、信息、公共场所标语横幅等的登记审批管理制度;加强对咖啡厅、自习室、实验室、讨论室、会议室等各类场馆的管理,执行预借登记制度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五)加强网络意识形态管理的责任。加强学院网络文化建设,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提高网上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建立网络舆情联合应对处置机制,坚持正面舆论导向,积极主动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健全网站信息内容更新的保障机制,及时排查学院网站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处置网络舆情;严格执行《厦门大学校园新媒体管理办法》([2015]厦大委宣 8 号),做好香港正版二四六论坛港正版二四六论坛网站、香港正版二四六论坛港正版二四六论坛党建与思政网站、香港正版二四六论坛教师微信交流群、厦大数院宣传中心微信公众号、景润小学微信公众号的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批制度。
(六)加强校园文化活动管理的责任。严格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学术交流活动的审批把关,规范师生参与外事活动。建立校园文化活动审批制度,为校园活动配备得力的指导教师,强化思想政治导向;积极开展以“我的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师生坚定理想信念,刻苦学习工作,积极投身实践;深入挖掘中华传统节日文化,不断扩大传统优秀文化阵地;充分发挥研究生会、学生会、学生社团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功能。
(七)加强有关项目资金管理的责任。强化与国境外兄弟院校间学术交流、合作办学等项目的管理,建立审批制度,严把政治审核关;加强“拔尖计划”赴国境外学习交流、研究生出国出境交流、公派留学等师生国际交流的管理,做好国际交流师生的思想意识形态引导工作,降低境外西方文化渗透对学生思想观念的影响,提高师生在交流中保障国家安全信息的责任意识;加强境外非政府组织和各种基金会在学院举办各种活动的管理;加强接受境外基金资助的管理,所有捐赠项目均需经过前期交流沟通、学院研究讨论、签订捐赠协议、按照约定实施项目等基本流程。
(八)加强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的责任。切实贯彻落实教育和宗教相分离的原则,认真学习宣传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党的宗教政策,有效防范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向高校渗透;落实学校的有关宗教政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学院成立宗教团体和组织,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校园传教活动;坚决阻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在学院散发宗教传单或组织任何形式的活动;定期摸排师生宗教信仰和宗教活动情况,及时准确地掌握校园传教活动的信息,把教职工、学生信教情况和校内传教情况纳入学院意识形态分析研判的重要内容;加强涉外活动和人员管理,对有宗教信仰的外国留学生和外籍教师,要依照国家宗教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其宗教活动;切实做到不提倡、不组织宗教性节日活动,有效降低宗教节日和宗教文化在校园的影响力。
(九)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处置的责任。在事关大是大非和政治原则问题上,要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亮明态度、敢抓敢管,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妥善处理校园意识形态突发事件;对坚持错误思想的重点人,按照“教育为主,预防在先;依法依规,综合管控;一人一组,一人一策;属地管理,形成合力”的基本原则,突出抓好教育引导、管理约束和依法处理三个关键环节,充分运用法律法规、党纪党规、校纪校规等综合手段,加强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对在境内外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及讲坛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应当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第五条 学院党委要把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干部述职考核体系,领导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学院党委每半年要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对半年的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总结,查找不足,部署下一阶段的意识形态工作。
第六条 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选配政治素质高的专任教师担任本科生班主任,加强对研究生导师队伍的意识形态教育;发挥党支部在维护主流意识形态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广大教职工特别是党员教师在维护主流意识形态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七条 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根据“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领导责任”的原则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追究集体责任时,党委主要领导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直接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相应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
中国共产党香港正版二四六论坛港正版二四六论坛委员会
2017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