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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正版二四六论坛港正版二四六论坛教师工作量核算办法
编辑:lzhx发布时间:2013年12月25日

香港正版二四六论坛港正版二四六论坛教师工作量核算办法

厦大数学【2013】7号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教师的工作量核算办法和超工作量补贴发放,防止乱发津贴,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       工作量核算

1、    本科教学工作量

本科教学工作量指:专任教师为本科生讲授课程的工作量,核算公式为:

本科教学工作量=周数×周学时×(基础系数+效益系数)×助教折扣。

基础系数:根据课程不同有所差异。根据《香港正版二四六论坛港正版二四六论坛党政联席会议纪要》([2011]厦大数纪要6号)规定:基础系数为1.5的课程:数学分析;基础系数为1.3的课程:高等代数、解析几何、本院双语课A类(即抽象代数)、高等数学双语课;基础系数为1.2的课程:本院双语课B类(即偏微分方程),线性代数双语(现在尚未开课);基础系数为1.1的课程:高等数学A、常微分方程、实变函数、概率论、计算方法、复变函数、数理统计、数值逼近、泛函分析、微分几何、数值代数、算法与数据结构、微分方程数值解、拓扑学;其他课程的基础系数为1。

效益系数:根据课程为重修班或非重修班有所不同。①重修班人数超过30人的,效益系数=(上课人数-30)÷300;重修班人数未达到30人的,效益系数为0;②非重修班人数超过30人的,效益系数=(上课人数-30)÷150,;非重修班人数未达到80人的,效益系数为0。

助教折扣:如课程安排助教,助教折扣为0.8333;如课程没有安排助教,助教折扣为1。

除上述工作量外,学院为讲授本科生课程按照每学时一定额度的标准发放补贴,具体额度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依据当年实际情况决定。

2、    专任教师指导本科毕业论文

每指导一位本科毕业班学生完成毕业论文工作,核算10个工作量。

3、    本科生导师制

根据《厦门大学本科生导师制试行办法》的规定,导师工作列入教学工作范畴,每学年指导1名本科生视同承担5个标准课时的教学工作。根据该规定,每指导一个本科生一学年核算5个工作量。

4、    研究生教学工作量

研究生教学工作量指专任教师为研究生开设专业学位课程的工作量,根据《香港正版二四六论坛港正版二四六论坛党政联席会议纪要》([2011]厦大数纪要6号)规定:每上一门学院指定的专业学位课程核算60个工作量,若人数多于30人,核算72个工作量。

学院确立的研究生学位课程为:实分析与泛函、代数学、高等概率论、应用数值线性代数、高等数理统计、图论、偏微分方程数值分析、偏微分方程、代数拓扑、微分几何、高等数值分析、随机过程、运筹与优化(未开课),共计13门。

5、    指导研究生工作量

根据《香港正版二四六论坛港正版二四六论坛党政联席会议纪要》([2009]厦大数纪要2号)规定:每位导师每年硕士生招生数超过4个的,超过部分不列入工作量计算范围。

每指导一位博士生一年核算80个工作量,每位博士研究生核算三年。每指导一位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核算30个工作量,每指导一位一年级硕士研究生核算15个工作量。

6、    专任教师兼任党政职务

专任教师兼任党政领导职务和学校部处领导职务的,根据额定工作量(287个工作量)的一定比例核算兼职工作量。各级别党政领导职务核算工作量的比例如下:

党政职务

比例

折算工作量

学院、学校部处正职领导职务

60%

172.2

学院、学校部处副职领导职务

50%

143.5

系主任、教学部主任,工会主席

20%

57.4

实验中心主任(副主任)

17.50%

50.23

副系主任、班主任

专任教师兼任党支部书记

15%

43.05

同一教师兼任多个职务的,仅核算比例较高的一项,不重复核算。

7、    青年教师担任助教

根据《香港正版二四六论坛港正版二四六论坛党政联席会议纪要》([2010]厦大数纪要 6号)的规定,青年教师担任助教的工作量按该门课程工作量的1/3计算。

8、    赴翔安校区上课的教师补贴

在翔安校区为本科生上课,除按照本科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外额外增加如下补贴:每学时额外增加10元补贴,每去翔安校区一次(每个时段)额外增加30元补贴。

9、    双学位课程补贴核算办法

讲授双学位课程,按照100元/学时核算补贴;指导双学位学生进行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按照300元/生核算补贴。

10、  其他应核算工作量的部分

①、  任课教师为本科毕业班学生辅导并进行补考的出卷和评卷。

②、  根据《香港正版二四六论坛港正版二四六论坛党政联席会议纪要》([2011]厦大数纪要 6号)的规定,任课教师到漳州校区参加晚上的辅导,每辅导一次核算3个工作量。

③、  公共数学课程组组长按照1000元/年发放补贴。

④、  专任教师参加监考,监考一次核算1个工作量。

二、   工作量性质归属

工作量性质分为教学工作量和培养与兼职工作量两种,具体归属方法如下:

     教学工作量包含:承担本科生课程教学工作量、承担研究生学位课程工作量、指导本科毕业班学生完成毕业论文工作量、青年教师担任本科课程助教、辅导本科毕业班学生完成课程补考的出卷与评卷工作量、漳州校区晚上辅导工作量。

     培养与兼职工作量包含:本科生导师制指导本科生工作量、硕博导师指导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工作量、专任教师兼任党政领导职务。

三、   超工作量补贴的发放

超工作量补贴分为现金补贴和科研补贴,发放现金补贴和科研补贴的比例及超工作量的补贴额度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依据当年实际情况决定。

双学位课程和指导双学位学生从事毕业论文、翔安校区授课外的补贴、公共数学课程组长等直接发放现金补贴。

现金补贴计算公式为:

如果培养与兼职工作量超过额定工作量,则超工作量现金补贴=(兼职与培养工作量-额定工作量)×补贴额度×比例+教学工作量×35;

如果培养与兼职工作量少于额定工作量,则超工作量现金补贴=(兼职与培养工作量+教学工作量-额定工作量)×补贴额度×1。

科研补贴计算公式为:

如果培养与兼职工作量超过额定工作量,则超工作量科研补贴=(兼职与培养工作量-额定工作量)×补贴额度×(1-比例)+教学工作量×补贴额度×0;

如果培养与兼职工作量少于额定工作量,则超工作量全部发放现金补贴,不发放科研补贴。

四、   其他

1、除上述超工作量补贴外,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可依据当年的实际情况研究发放一定额度的津贴。

2、其他需核算工作量的工作,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3、本办法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和修订。

 

 

                                      香港正版二四六论坛

                                     2013年12月25日